网上有报道称,“供热公司人员佩戴警徽记录仪
发布时间:2025-12-24 10:21
12月24日,太原一号发布声明。 2供热有限公司关于网上举报“供热公司人员佩戴警徽记录仪入户测温”的相关信息: 1、关于入户录音设备:网上举报的“佩戴警徽记录仪”实际上是我公司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服务记录仪。仅用于记录整个上门服务流程的目的。目的是保护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服务流程。它绝不是执法装置,更不存在“冒充执法”的情况。我公司制定了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所有记录数据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存储和维护,确保信息安全。记录仪上印有警徽 2、关于用户家中的供暖情况业主:经核实调查,发现用户所在建筑位于老旧小区,该建筑暖通设计安装方式为悬挂采暖。经测量,小区进、回水温度均达标(12月23日,我公司随机对3户家庭进行家庭温度测量,室温平均在25℃以上)。此前,由于用户多次投诉改用地暖后家中供暖效果不佳,我公司工作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查看,发现其家中温度达到20℃以上。此后,我们多次积极联系对方,希望到公司进行回访并提供技术指导,但均被拒绝,所以进展并不顺利。 3、关于后续服务步骤:我公司始终坚持秉承“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并将继续积极与用户沟通,积极提供地暖系统灵活性方面的技术咨询,帮助解决供暖问题。同时,针对老旧小区供热特点,持续开展“上访热度”活动,加强对改造供热系统用户的指导服务,实现精准高效的供暖保障。相关新闻:供热公司佩戴测量体温的记录仪,房子上印有警察徽章。居民报了警。 “中午,没有穿工作服,也没有出示身份证,四五个人就去屋里量体温,他们带来的记录仪上印着警徽。”近日,山西太原市晋源区太窑A区居民向华商新闻投诉。该市民表示,他向警方报告了此事,但​​警方并未认真对待。居民公司抱怨:送到门口测量阳光直射温度的记录仪上印着警徽:“中央暖气已经换了十几年了,但家里从来没有真正温暖过。”该居民表示,自从十几年前社区自供暖由自供暖改为集中供暖以来,室温问题就变成了“同等问题”。 140平米的房子里,只有一间卧室和一个带小窗户的客厅朝阳面。另外两间卧室位于阴凉的一侧。冬季,房间温度常年在18℃以下​​​​​​​,阴面的房间也只有十几度。即使今年10月中旬提前变暖,12月22日太原市外气温为5℃时,屋内温度计仍显示17.5℃。更让他生气的是供热公司房屋内测量温度的操作。 “有四五个人来到进门时,没有穿制服(衣服上没有公司名称或标志),甚至没有出示工作证,甚至没有穿鞋套。”maar roomaw那部分。测量了20多度后,他们要求签名确认,并避免谈论阴凉处温度较低的地方。业主要求测试暖气入口和水出口温度的要求也被拒绝。居民注意到,其中一名工作人员在警察携带的记录仪上清楚地印着警徽。“警徽是专属标志该镇警察的。作为非执法单位,供热公司为何需要使用?”居民质疑,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而且不尊重警徽的严肃性。该居民向华商报大丰报提供了11月7日下午5点左右拍摄的照片。一名男子身穿蓝色外套,胸前佩戴执法记录仪,警察标志醒目。12月18日,供热公司家中测温人员身穿灰色外套,胸前佩戴的执法记录仪上印有警方标志。前来测量体温的工作人员说:“一个挂着警徽的非执法单位怎么会有录音笔?是非法购买的还是从其他渠道购买的?”住户心中充满了疑惑。 “我两次问他们警察体温记录仪是从哪里来的,但他们都保持沉默。他们说自己只是太原第二热电公司的员工,但没有出示工作证件。”该居民表示,今年以来,他几乎每周都会向供热公司投诉供暖不达标。多年来,社区业主多次反馈,但供暖质量始终不见改善。如今mga测温工作人员将疑似非法设备送上门,让他既愤怒又警惕。他担心滥用此类带有警告标志的设备会不仅误导公众,更是对警察的不尊重。经调查比对,华商报大丰报记者发现,该居民提供的供热公司佩戴的两台执法记录仪均为“海康威视DSJ-HIKB1A1”。各地公安系统均采购此类记录仪。记者提问:为什么家用体温记录仪上印有警察徽章?警方表示,他们将采访供暖公司的经理。该居民告诉记者,他此前曾向辖区举报一井派出所滥用警徽的情况。 “派出所民警的意思是,对方并没有自称是公安人员,单纯佩戴带有警徽的执法记录仪并不违法。”该居民表示。 12月22日,华商报大风报记者致电太原市义井派出所咨询人员明确询问太原市第二热力公司工作人员在测量房屋温度时是否佩戴带有警徽的记录仪。警方在网上表示,“警用装备中没有随身携带的记录仪,人们带着记录仪上班是为了澄清情况。”他还说,“很多防弹衣零售商都贴有警察徽章,而不是警察装备。”当记者询问“非公安单位和个人可以使用警徽吗?”警方回应称,“法律中没有这样的规定”,并指出“执法记录仪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法律毕竟正在迎头赶上。”他们只表示会对穿警服、更换警车等明显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记者立即指出,《人民警察徽章使用管理规定》和《人民警察法》明确要求“警察徽章是警察的专属标志”。镇公安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持有、使用、制造、仿造、假冒、交易。”面对明确的法律依据,警方表示“明白”,承认记者的说法是正确的,并承诺联系供热公司约谈相关负责人。记者再问:家里的测温是否规范?供热公司尚未回应。12月19日,华商日报大风报向太原市第二供热有限公司咨询,情况如下:一位市民,客服人员在回答上门测温人员的着装要求、是否需要持有工作证件、是否外包给第三方公司等一系列问题时,只留下了记者的电话,并表示需要向相关部门反馈。本商报大丰讯再次联系太原第二供热有限公司。作为一名记者。客服人员尚未回复上门测温人员的时间段要求、设备要求、着装要求、是否需要工作证等一系列问题。没有解释为什么进入家中的人身上安装的执法记录仪带有警察徽章。客服人员提到了记者的电话号码,并表示相关工作人员会接听。不过,12月23日,供热公司并未对上述质疑做出回应。律师观点:虽然执法记录仪不是警用装备,但使用警徽是违法的。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山认为:非执法人员原则上不得持有、使用、制作、仿制、伪造、交换国徽s、警察徽章和类似标志;使用须经法定批准;带有警徽的供热公司录音机一般都是违法使用的,而且录音机本身并不是合法的警用装备,但非法加挂警徽就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人民警察徽章使用管理条例》和《人民警察法》规定,警察徽章是人民警察的专属标志。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拥有、使用、制造、模仿、伪造、交易,也不得使用类似标志。除法定警务场景外,使用警徽及其图案必须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非法使用的,没收违法物品,处十五日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 281 条。赵良山解释说,如果生产公司的生产设备经公安机关批准私自印制警徽,就属于假冒警徽、非法使用警徽。此举涉嫌违法,将面临法律处罚。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包括照片或视频)由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注:以上内容(包括照片和视频,如有)由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网易号是一个社交媒体平台,仅提供存储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