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名17岁男子在海底捞火锅小便的案件有了新进展。 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记者获悉,人民法院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法院应在指定报纸上向希迪劳道歉并引用结论;双方家长应向海底捞赔偿丢失餐桌费、清洁消毒费、损失费、好心情损失费220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据透露,庭审后人民群众认为,唐某和吴某的审判是在餐桌和餐厅进行后脏乱差,受到高度侮辱。视频传播对海底捞商家的良好情绪造成损害,构成共同的侵犯占有、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法院指出,唐某、吴某虽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已年满17周岁,能够认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和法律后果,知道道歉的内容和法律重要性,相应的责任不会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有能力承担道歉责任。未尽到教育约束义务的职业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经济责任。此前报道,今年3月,一段有人在海底捞锅底撒尿的视频引起广泛关注。据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通报,案发时2月24日凌晨,从外省市来沪的唐某(男,17岁)、吴某(男,17岁)等人进入火锅店包间就餐。喝醉后,唐某和吴某站在餐桌前,分别在火锅里撒尿。吴先生还将自己拍摄的视频发布到网上。警方强加了p依法镇压唐吴行政。关于在海底捞火锅底下小便的男子,3月12日,南都记者从海底捞获悉,涉案人员并未在店内饮用酒精饮料。海底捞向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对涉案两人提起民事诉讼。 9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就原告四川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餐饮公司)、上海餐饮合作有限公司(上海餐饮东航公司)、 被告人唐某、吴某以及唐某的父母和吴某的父母。法院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分别向四川某四川公司和上海某四川公司赔礼道歉——同时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上海餐饮公司经营损失和善后损失200万元以及维权7万元,共计220万元。